财产
参议院813号法案, 7月1日颁布, 1983, 修改了加州税收法典,创建了所谓的补充评估. 该法律规定,由于所有权变更或新建筑完工而导致的评估价值的增加或减少,从事件发生后一个月的第一天开始生效,而不是从下一个年度税单开始生效. 补充评估会产生税单(或退款),这些税单是在10月份发给业主的年度财产税税单之外发出的.
每当财产因所有权变更而重新评估时,就会产生补充税账单, 或者是新建筑的建成. 补充税单(或退款)反映了由补充事件导致的财产评估的任何增加(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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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补充评估通知书显示净增加,而由此产生的账单超过$4.财务主管兼税务长将发出补充税单. 补充评估通知书寄出后45天发出补充账单.
如果您想在获得补充税账单之前找出大约的金额, 克恩县司库-收税员已经开发了一个在线 补充 税单估算员.
转让:出售或转让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权益, 包括财产所有人死亡后的转让, 可能导致重新评估和发布补充法案.
某些形式的财产转让不需要重新评估. 例外情况包括:
欲知更多资料, 请致电(661)868-3300与评税员办公室产权部联系, 或浏览 排斥形式.
新建筑通常涉及对不动产的改进, 比如增加一个房间, 池, 或车库. 将建筑物恢复到“实质上相当于新的”(如彻底翻新)的改建也符合新建筑的条件. 某些类型的建筑, 比如太阳能电池板, 获豁免评税, 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不被视为新建工程.
只有新建的部分可以重新评估. 现有属性的值不受影响.
评估员确定新建筑在完工之日的公平市场价值,或在转让之日转让的部分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 一旦确定了新值, 评税主任发出补充评估通知书,列明新的评税值及评税值的净变动.
如果你认为估价超出了有关物业的市场价值,你有权对估价提出上诉, 但上诉须及时提出. 补充评税的上诉必须向税务局提出 监事会书记 在补充票据或补充凭证上显示的邮寄日期的六十(60)天内.
如果你觉得补充评估是不正确的, 我们建议您在收到通知后并在提出上诉之前尽快与评税主任办公室讨论评估. 如果你能向评估员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评估是错误的, 评税可在不进行评税上诉聆讯的情况下更正.
重要提示:提出上诉并不能免除申请人在税单上显示的适用到期日或之前缴纳物业税的义务.
有关上诉程序的进一步信息可通过联系监事会书记获得,电话:(661)868-3585.
一个业主可能会收到一份以上的附加税账单有三个原因:
您可能有资格获得最高7美元的业主豁免,在补税账单上的评估价值 if 你所获得的财产没有在年度税单上获得豁免 和 该房产将是你的主要居住地.
新业主会自动收到业主豁免申请表格, 但这种豁免不会自动获得. 获得全额豁免, 你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向评税主任办事处提交申索. 逾期申索,如在第一期税款到期日前提出,可获全额税款80%的豁免.
业主的豁免只能适用于补充评估,这是一个净增加,并导致补充税收法案. 它不能应用于降低该值的补充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