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宗教活动的不动产和个人财产, 医院, 科学或慈善用途可能符合豁免物业税的资格. 这些豁免适用于为社区提供服务的非营利组织. 以下是可能符合资格的组织和/或物业的部分列表:
- 墓地
- 教会或教会学校
- 免费公共图书馆
- 免费的博物馆
- 具有历史意义的飞机
- 合格租赁物业出租人
- 医院*
- 保障性住房*
- 老年人/残疾人住房*
- 慈善非牟利机构*
- 退伍军人组织*
*注意: 初始资格必须由加利福尼亚州均衡委员会(BOE)确定.), BOE已发行 组织许可证书, 福利豁免申请可向评税主任办事处递交, 哪一个机构会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查.
豁免申请必须每年从1月1日开始提交,不迟于2月15日. 如果15号是周末或法定假日,则下一个工作日为到期日. 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提交,索赔人将被处以迟交罚款——不超过250美元. 首次申请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以前的年份, 但年限取决于备案罚款和其他法定要求.
所有申请免税的物业必须在1月1日免税使用. 一般来说,留置日空置或未使用的财产不能豁免. 根据现行法律, 主要用于筹款的财产不符合豁免条件, 虽然在一定的规定范围内允许偶尔的筹款. 任何豁免只会减少帐单的一般征税部分. 根据现行法律,债券债务和直接摊款不能豁免. 与拖欠税单有关的罚款和费用也不例外.
慈善申索 & 机构物业税豁免
有关福利豁免的其他咨询可直接向加利福尼亚州均衡委员会咨询:
电话:(916)274-3430
网站: www.boe.ca.gov / proptaxes / welfarevets.htm